2)第三十三章 势在必得_世子很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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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话显然就有点不合适,女人难不成还比藩王之间的友谊重要?让吴王听见了必然心里起疙瘩。

  王瑞阳见许不令真敢说这话,眼睛稍微转了下,倒也不多说,只是轻笑道:“世子当真风流倜傥,吴王爱玉成痴,若是真瞧顺眼了,恐怕会心心念念好些日子……”

  这句话点出了吴王的对美玉有多喜爱,王瑞话也只能说到这份儿,送不送都得看许不令。

  许不令轻笑了下,没有再接话,让夜莺付了银子买下手镯后,随意客套了几句,便出了玉器斋。

  王瑞阳将二人送出玉器斋,目送许不令远去后,才对旁边的幕僚询问:

  “听许不令的口气,是不想送,只能给吴王观摩,口气很硬,不怕吴王心生不满。这可如何是好?”

  幕僚也是眉头紧蹙,有些发愁,许不令真不愿意给,吴王总不能硬抢,王家也不可能跑去抢藩王世子。稍微思索了下,回应道:

  “话已经说到这份儿上,先给吴王送一封书信阐述情况,若是不计代价也要拿到玉器,就得让吴王派其他人去办了。”

  王瑞阳轻轻点头,知道这事儿超出自己能力范围,也不再纠结,回身走到了二楼,开始书写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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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体相亲成合抱,双枪并立刺中门,鸳鸯被里戏鸳鸯,后庭院中弄后庭……”

  “好诗好诗……”

  “萧大公子果然才气过人……”

  萧家书社二楼的雅厅内,十余个金陵小有名气的才子聚在一起,满眼崇敬,萧庭则身着一袭许不令同款书生袍,在窗畔奋笔疾书写下呕心沥血想出来的大作。

  许不令缓步走过廊道,听见这首意味深长的‘诗’,微微点头,觉得萧庭最近是有些长进,都会自己写诗了。

  夜莺摸着手腕上的翡翠镯子,听见里面的声音,小声嘀咕:

  “公子,这是两个对联凑一起吧,而且还不工整……这也罢,‘双枪并立刺中门’是什么意思?”

  许不令嘴角轻勾,随意解释:“拼刺刀,说了你也不懂。”

  小夜莺有些不乐意,稍微犹豫了下,轻哼了一声:“不就是龙阳之好嘛……我在书上看过……”

  “……”

  许不令无话可说,抬手就在她脑门上轻弹了下。

  书社是萧家的产业,就开在金陵诗社的旁边,严格来说算是非盈利性产业,更像是个图书馆,放着很多少见的孤本善本,供金陵的学子借阅。这也算是门阀大族积累名望的一种手段。

  书社很大,三楼有几间厢房,给萧家到金陵来办事的族人居住,萧绮的办公室在里侧,正对着秦淮河。

  许不令来到了书社三楼的书房外,抬眼瞧去,萧绮少见的没用坐在书桌后处理事务,而是握着拳头,站在窗口看向下方的二层,纹丝不动。

  依旧是黑色长裙,不过天气愈来愈冷,肩膀上搭着披肩,长发及腰披在背上,葫芦般的身段儿和湘儿如出一辙,散发着女人骨子里的魅力。

  和萧绮接触一段时间,许不令已经能准确分辨谁是姐姐,此时虽然只能看到背影,依旧能感觉到萧绮身上那股寒意逼人的气势,如果算的没错,萧大公子回家后应该个把月别想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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