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二十四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三十六)_快穿之我又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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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六)

  “弟却也无以为敬,谨具贺仪五十两,世先生权且收着。且弟有空房一所,就在东门大街上,三进三间,虽不轩敞,也还干净,就送与世先生,搬到那里去住,早晚也好请教些。”

  三进三出……

  笙歌看看自己拥挤的小院子,瞬间嫌弃了。

  张静斋,不能区别对待啊。

  “我呢?”

  笙歌上前一步,双手交叉环抱,气势汹汹的看着张静斋。

  “……”

  “……”

  范进和张静斋同时愣住了。

  张静斋是觉得半是恼怒,半是尴尬,而范进则是好笑。

  好吧,这的确像岳父做出的事情。

  “岳父生性豪爽,还请张兄莫要在意。”

  范进已打定主意,若是岳父喜欢那就那这座宅子送给岳父就是。

  再说了,他本就打算带着岳父一起居住。

  一家人,理应住在一起。

  “是我考虑不周,在那初空宅子不远处我还有一处空房,如果伯父不嫌弃可否收下?”

  张静斋心中略微盘算,再次开口。

  用两处寨子,换与范进的交情,不亏。

  他算是看出来了,范进乃大器晚成,富贵荣华都在后头呢。

  他之前虽没有雪中送炭,但锦上添花总归也要尽早。

  “不嫌弃。”

  笙歌笑呵呵的接下了。

  “……”范进心中失笑,岳父这人还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索要都这般理直气壮。

  乔迁新居,摆酒请客,三天的宴席,笙歌再一次见证了巴结谄媚仿佛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

  也亏得她两年来没有苛待过范母,所以并没有生像剧情中那样因为欢喜而窒息而死的事情。

  倒是范胡氏,有些飘飘然了。

  穿金戴银,花红柳绿,好不威风……

  当然,笙歌更想说的是滑稽。

  明明长相本就有些磕碜,可偏偏非要往暴户的方向打扮,满头的珠钗,胳膊上的大粗金镯子,脸上敷的白粉擦的胭脂活像一个耍猴致富的。

  若是以前的范胡氏还能勉勉强强说一句温柔体贴小家碧玉,可现在只能用一句艳俗来形容。

  笙歌理解范胡氏乍富的心情,可确实很难接受。

  看着这样的范胡氏,她又想断绝关系了……

  mdZZ,别拦她。

  瞅瞅范胡氏现在颐指气使拿腔作调的样子,笙歌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暴脾气。

  她还以为范胡氏在范进的教育培养下脱胎换骨了。

  事实证明,想太多。

  大红大绿庸俗不堪还越暴虐的范胡氏与越清贵儒雅举止优雅的范进站在一起有云泥之别。

  就算她是范胡氏的老爹,都无法昧着良心开口。

  心窝子疼啊……

  姑娘,便宜女儿,你能不作了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再不出手,便宜女儿就要与太阳肩并肩了。

  言外之意,地面快要放不下她了。

  北城南笙:便宜女儿与范大叔走过十数年艰难岁月,我们身为旁观者理应了解,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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