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2章 各继承权或幼子继承权(6)_《旧约》中的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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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有报道提到中印度一个未开化的土着种族比尔人所实行的有限形式的幼子继承制。他们是矮小而皮肤黝黑的人种,结实而且常常粗壮,有很大的耐久力。该种族的名字据说来自达罗毗荼语中的一个词“弓”,是该部落所用的一种独特的武器。他们已经丧失了原来的语言,但很可能属于蒙达(科拉利安)语或达罗毗荼语族。他们从前作为猎人到处漫游,在他们本土山脉的森林之间穿越,但他们现在不得不放弃胡乱杀戮野生动物和随意使用木材这种破坏性糟蹋的坏事。现在他们中的许多人住在开阔的乡间,成为农场雇工和农田工人。其中一些是土地承租人,但很少有人有自己的村庄。比如在中印度的伯尔瓦尼地区,据说他们至今还几乎没有受到文明的影响,还过着最原始的生活。他们还没有固定的村子。几间聚在一起被看作村子的棚屋,至少因恐慌而遭放弃;只要有一个白人临近的消息,就足以使所有的人都一起逃跑。甚至在可以称为村落的地方,几间棚屋通常相隔很远,因为每个人都害怕邻居的背叛行径和他们对他妻子的图谋。

  比尔人是优秀的猎人。他们认识所有通向山里的最便捷的路径,能够在最崎岖的山路上行走并攀爬最险峻的山岩,不会滑跌或感觉为难。在旧时的梵文典籍中,经常称他们为韦那普拉特,意即“森林之子”,或称他为帕尔因陀罗,意即“山路之主”。这些称呼很好地描绘了他们的特性。因为他们的家园要经过狭窄的“帕尔”(小道)才能到达,所以从前未经他们的许可没有人可以通过这些小道。他们经常向旅游者敲诈收税,甚至现在当本地人有事经过那里时,也会发现他们准备宣称所谓的正当权利。作为一个猎人,比尔人是娴熟而勇敢的。他知道老虎、美洲狮、熊经常出没的所有地方,并会紧紧追踪直到把它们杀死。几个只带着剑的比尔人会袭击一只豹子,并把它砍成碎块。

  在中印度,沿纳巴达河谷一带的西马尔瓦和温迪亚索德布尔山岭地区,那里的比尔人有一种决定财产继承的部落习俗。财产的一半要分给最小的儿子,而他就有义务支付葬礼宴的全部费用,这样的宴会往往在其父亲死后要持续十二天。他还需要为他的姐妹们提供生活资料。财产的另一半就由年长的几个儿子分割。但假如所有的儿子是住在一起的(这种情况很少),他们就平分财产。因此,我们在这里再次发现,在财产继承方面向最小的儿子倾斜,明显是因为他在父亲去世时单独留在父亲身边。

  如果父亲去世时所有的儿子都碰巧和父亲在一起生活,那么最小的儿子就不享有特权,而是仅仅得到与其余的兄长相同的份额。

  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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