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27章 曹文斌行凶的理由_让你做律师,怎么全都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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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7章曹文斌行凶的理由

  《关于曹文斌案件的辩护意见。》

  坐在酒店的电脑桌前,李晨开始编写自己的答辩稿。

  1、对方所涉及到了问题。

  在曹文斌结婚当天,四名伴郎酒后起色心,对新娘王瑶瑶进行猥亵,意图强干,后在曹文斌的奋力阻拦下停止违法行为,但仍构成强干未遂。

  2、曹文斌的阻拦手段。

  在四人实施违法犯罪前,曹文斌极力劝阻,却被四人合伙围殴,符合正当防卫的客观条件。

  在这种紧急情况下,曹文斌护妻心切,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想要赶走几人,仍属于正当防卫。

  第二点很重要,李晨继续修改细化。

  因为公诉人认为他没有必要跑到厨房拿刀,这也给了李晨第三点的辩护空间:

  第三点,其他人的行为。

  在案发时,有很多人在他的婚礼现场,面对四人的违法犯罪不阻拦,让曹文斌误以为自己是孤立无援,而实际上他就是孤立无援,没有人上前劝阻,这才是曹文斌跑回厨房拿刀的真正原因。

  而几人在事后,不为曹文斌作证,不愿意把事实讲出来,结合之前的种种表现,符合包庇罪的法律定义。

  第起四点……

  写完答辩状,李晨又重头开始查看,继续补充和细化,一直忙到十二点钟才彻底完工。

  次日。

  早上九点钟,李晨从睡梦中醒来,穿着酒店的拖鞋去洗手间洗漱。

  全部整理完毕,李晨拿着自己的东西走下酒店。

  李晨打算按照王瑶瑶名单上的人在亲自去走访一遍,确认下证言的真实性。

  这些东西可不是闹着玩的,万一他们在出庭作证的时候改了口,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自己也得跟着他们倒霉。

  一定要保证两点。

  第一,对方是自愿作证,不是他人威胁、买通等手段强迫作证。

  不能排除对方是给了好处让人家过来作证的可能…

  第二点,口供中所描述的问题是否真实,这和第一点是有因果关系。

  李晨用了两天的时间,在王瑶瑶的带领下走访了名单上的所有人,并把聊天的内容通过购买的录音设备给录了下来。

  小心一点总没错…

  案件现在还在地检署,距离审判院开庭还有一段时间。

  正常案件的流程十分的漫长,每一个部门的处理时间最低就是两个月。

  武协部门立案以后开始侦查,有37天的侦查期限,案件特殊复杂的,可向上级部门申请时间延长。

  流程就是这样,很多的时候他们都会等时间,除非是那种证据确凿且毫无疑义的案件,他们才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案件给交上去。

  地检署也是这样,目的就是检查案件还有哪些纰漏。

  案件有问题或者是证据不够充分,他们会把案件退回武协部门做补充侦查。

  这种情况,少之又少。

  一般的情况,地检署都会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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