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78章 会见当事人,是圈套还是强奸事_让你做律师,怎么全都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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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8章会见当事人,是圈套还是强奸事实?

  “您不知道李律师,那个女的一家人都不是什么好人,二婚,之前就因为转移资产被男方起诉离婚。

  我堂哥人也是老实,在才中了他们一家人的圈套。”

  两人一上车,当事人的表弟就开始向李晨讲述女方的“光辉历史”

  在他们一大家子的眼中,这就是一个圈套。

  女方先是自愿和男方发生性关系,目的也是很明确。

  一是要钱。

  他们答应的定金还差了十万,他们想让自己这边立刻给。

  二是要房子。

  房子因为是婚前男方父母全款购买,不属于婚后财产,不加上女方的名字,离婚了就没有办法获得分割。

  还没结婚就盘算着离婚的事了,其心可诛啊!

  “如果女方做过财产转移的事情,那就可以结合你们说的事实组成一个新的案件,但关键的点还是在于你的表哥到底有没有强奸对方。”

  听到对方又拿起女方的过往说事李晨也是直言自己的看法:“女方骗婚和你哥强奸她是两个不同的案件,不能混为一谈。

  如果你哥真的违背了对方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也不可能因为对方是骗婚而一笔勾销。”

  “是吧?”

  张亮亮开着车十分赞同的说道:“我也是这么想的,也跟我叔叔婶子说了,让他们找一个专业的律师来解决这件事,他们不信,总感觉自己是有理的一方,不想多花钱,非要找媒体在网上曝光。”

  “你说找媒体曝光又有什么用呢,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只会让执法机关更加严肃的处理这个案件。

  我之前还想找点朋友,现在也没办法了。

  热点案件啊,人家根本就不愿意跟你多说话。”

  李晨没有接过他的话继续往下说。

  这是互联网时代的通病。

  普通人在遇到问题时,大多数的人都会选择把自己的事情放在网上,希望通过这样的方法来得到自己眼中的公平的处理结果。

  在网上找媒体介入又不花钱,而媒体呢也因为缺乏热点新闻很乐意效劳。

  从表面上看,这是在互利互赢。

  当事人想要通过网上获得自己的结果,而媒体通过报道不公平的事件获得流量。

  可最后…

  真正解决问题的又有几个??

  网上的舆论不会持续太久,围观的群众不会在一件事情上待的太久。

  而媒体在获取一大波流量之后,也有可能会继续的跟进自己之前报道的事件,但是热情肯定没有最开始的高。

  最终的结果:

  当事人又或者家属在这一方面上浪费了太多的宝贵时间。

  就像是赌博一样。

  一旦下注,在没有看到结果前都会幻想着自己会赢…

  车又开了半个多小时,这才抵达当事人父母的家中。

  有些事情,还是得问一下他们。

  律师的真正用处是在地检署又或者是审判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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