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七章 女娲:说,你是不是背地里跟后土达成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_女娲偷看我日记,竟要我做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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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道自退,女娲势成。

  洪荒生灵大惊。

  紫霄宫。

  推演阵法不知被鸿钧推倒重来了几回,他的紫瞳中血丝密布,阵脚大乱,嘴里不停喃道:

  “不可能啊,没理由啊。”

  “天道为何会默许女娲证道混元大罗?”

  “是因为女娲的那个徒儿么?”

  “为什么…为什么吾还是算不出他的跟脚!”

  巫族。

  十二祖巫目光灼灼,硬撼圣威,亦如混沌时代,盘古父神不屈于苍天般傲立不周山,喃道:

  “女娲,是个人物,有魄力。”

  “运气也好,收了仲父做徒弟。”

  “人妖两族的气运,配上仲父神鬼莫测的跟脚手段,女娲想不鹏程万里都难呐。”

  “仲父的成就,只怕会青出于蓝胜于蓝吧?”

  “谁说不是呢?一尊敢把自己的影子,从岁月长河中抹去的存在,前途不可限量啊!”

  “后土啊,吾看他对你挺感兴趣的,你抽空去娲皇宫一趟,拜访拜访他吧。”

  “知道了。”

  天庭。

  妖族众妖沐浴紫气,伤势好了大半。

  东皇和西皇遥望三十三重天的异相,皆是如释重负:

  “成了。”

  “跟她的徒弟有关?”

  “伏羲推演的,十有八九。”

  “找个时间上去看看吧。”

  “嗯。”

  一场天奴劫,使李长生成了洪荒焦点。

  天道之眼撤离三十三重天前,那个耐人寻味的眼神,摆明是在向洪荒生灵宣告:

  它跟这个少年,关系匪浅。

  洪荒,陷入诡异的死寂!

  …

  十年后。

  女娲凝神,三面停止变幻,以本我态示人。

  此乃三尸已蕴,初证混元大罗。

  然光蕴三尸尚未圆满,严格来说,这只能算半步混元大罗:空有混元大罗法力,而无道韵。

  需待有朝一日斩得三尸,女娲才能称作真正意义上的,跟天道、鸿钧并驾齐驱的混元大罗。

  “呼。”

  半空中。

  女娲吐出一朵金莲,内敛道韵,伴莲而落。

  如果说十年前的她像一把锋芒毕露的刀,那么如今的她,便是一柄和光同尘的剑。

  刀意伤人一千,自损八百。

  剑意暗藏,杀人于无形间。

  “师尊。”

  望着证道混元大罗后,较天道圣人时,冰清水冷了百倍不止的女娲,李长生有些自惭形秽。

  当然。

  并非女娲刻意疏远他,而是混元大罗理应高高在上,俯瞰芸芸众生。

  这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意志,是大道强加给女娲的,等同天道。

  有得必有失,大道不容许她们这样的无敌生灵,持有太多个体情感。

  即登高远眺,高处不胜寒。

  不过…

  大道可能低估了李长生对女娲的重要性。

  见李长生对自己畏首畏尾,女娲理了理衣冠仪容,主动上前,牵起李长生的手,平静道:

  “莫怕,为师永远是你的师尊,无论为师是天道圣人,或是混元大罗,这点都不会变。”

  “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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