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七章 人族有姓氏,女娲:丹药有毒!_女娲偷看我日记,竟要我做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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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五官拧成了麻花,苦笑上前,向鸿钧揖首:

  “拜见老师,老师圣安。”

  窘迫归窘迫,圣师之命,谁敢不从?

  “嗯。”

  鸿钧抬了抬眼皮,瞥了老子一眼,淡淡道:

  “老子啊,你两位师弟都成圣了,你这个做大师兄的也要加油啊,可不能拖了三清的后腿。”

  闻言。

  通天和元始一愣。

  “噗。”

  女娲不合时宜地发出一声嗤笑。

  她以前都没发现,鸿钧还有揭人伤疤的天赋呢?

  这不纯纯的哪壶不开提哪壶嘛?

  老子羞的无地自容。

  “老师,我…”

  “无妨。”

  将四位徒弟的神态尽收眼底,鸿钧不动声色,拂手赐下一面玉镜,玉镜落于老子跟前,鸿钧道:

  “为师已为你推演出了你的成圣之机。”

  “他日你且去往人族,寻一名叫玄都的人族少年,那玄都乃是人王,天命所归,只要你将其收作弟子,待他登基之日,你便可借其帝王龙气,立地成圣。”

  镜曰照龙镜,可照帝王龙气。

  “谢师尊。”

  老子大喜,忙举双手托下玉镜,恭敬向鸿钧一拜,起身时,却拿眼神瞟向慵懒侧卧的女娲,若有所指的问道:

  “那女娲师妹那边…”

  他是想求鸿钧一个承诺。

  女娲今非昔比,已是混元大罗境,孤独求败。

  若无鸿钧给他撑腰,他是没勇气把手伸向人族的。

  “女娲,此番你可莫要再抢你师兄机缘了。”

  鸿钧亦知老子之意,压了呀手掌,示意他安心,而后望向女娲,紫眸中精光一闪,喜怒不形于色,讲道:

  “你贵为混元大罗,又入了先天魔神跟脚,那人族终归是区区后天生灵,该舍弃的时候,还是要舍弃的。”

  “还有你那徒儿,你关照一声,叫他这代理人王做个几百年尝鲜便好,我辈修士,切莫为权势迷眼乱心。”

  鸿钧这番话,一半威胁一半试探。

  只要女娲升起丁点儿忤逆的念头,他都会不顾一切将其抹杀:大世将启,他绝不允许有棋子脱离自己的控制…

  哪怕是自己的学生!

  初听鸿钧言,女娲便看穿了他的险恶用心,柳眉微微簇起。

  她本就不笨。

  只是有很多时候、很多生灵、很多事情,都不值得她用脑子去兼权尚计。

  但眼下,她面对的是洪荒,最老谋深算的阴谋家鸿钧道祖。

  如果敢掉以轻心的话,恐怕会被算计到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是以。

  神经高度紧绷下,女娲脑子飞速运转。

  三思后。

  “老师都下令了,女娲岂有不从之理?”

  “答应便是。”

  女娲表面恭敬顺从地应下,于心底暗骂道:

  舍弃人族?

  呸。

  说的冠冕堂皇。

  你咋不舍弃天道呢?

  不要脸,不如长生坦诚!

  “不错,这才是为师的好学生。”

  彼此各怀鬼胎,却看破不说破。

  两人各自掩去眸中若隐若现的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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