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百九十章 【把十万大军搬去波斯,需要分几步?下】第三更_阳光大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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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元前356年注定有人会顺风顺水成为时代宠儿,也注定有人会变成失败者;而他们的命运都会与一个叫白栋的人密切联系起来,因这个人喜、因为这个人悲,庆幸或悔恨自己当初的选择。

  有一个叫阿布哈桑*薛西斯的人,此刻正在花刺子模的玉龙杰赤城焦急的等待着;比起他的堂哥科多曼,同样拥有高贵血统的阿布哈桑拥有更为崇高的理想、更聪明的头脑和更‘仁慈’的心。

  科多曼简直就是个暴君,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将反叛者杀死后吊在树上,在30多年前的‘替位之乱’后,就是他将权倾帝国的巴戈阿斯一系连根拔起,悬挂在树上的尸体从苏撒一直排出几十里路,让乡下的农夫都知道帝国首都刚刚发生了一场残忍的大屠杀。而阿布哈桑就仁慈多了,他不爱杀人,唯一的嗜好就是用鞭子抽打那些美丽的女奴,因为他的手法太巧妙了;无;错;+那些被抽打的女奴不但不会恨他,往往还会疯狂地爱上他。

  阿布哈桑的运气不好没有被巴戈阿斯选中,偏偏他的名声又太好了,比起残暴的科多曼来简直就是波斯帝国的‘八贤王’。

  对于他这种人科多曼本来是不准备放过的,有几次已经将他抓进宫中,却在几位外省总督的压力下不得不释放了他;在最危险的一次秘密抓捕中,科多曼本想趁着各省总督没有发觉悄悄处死阿布哈桑,却忘记了他这位堂弟还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他最亲信的女官总管居然爱上了阿布哈桑。并且用生命掩护了阿布哈桑逃走。

  逃到花刺子模并且见到自己的老朋友阿里巴巴后。阿布哈桑本想说服阿里巴巴稳扎稳打。先彻底稳定花刺子模的局势,而后再一点点蚕食附近的中小部落,等到有十成把握才去掠夺富饶的西域,可阿里巴巴太狂妄了,竟然妄想一举占领西域并侵入华夏。结果他的八万大军完蛋了,连脑袋都被秦人砍了去,对了,砍他脑袋的也不是什么秦人。而是个投入秦人怀抱不久的义渠流亡贵族,还算是阿里巴巴的异族朋友。

  现在任何人提到木西京阿布哈桑都会眼红,在苏撒时他还与曾经留学波斯的木西京有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却万万没有想到竟会是这小子在关键时刻背叛了阿里巴巴、同时也夺走了他报仇的机会!

  “该死的秦人、该死的木西京,还有那个西君白子,他与科多曼有什么区别?都是我最大的敌人!”

  在阿里巴巴赠予他的豪华庭院中,阿布哈桑喝多了小麦酒就开始一下下鞭打他的女奴;女奴隶的身材很好,皮肤就与他最爱的小麦酒是一样的颜色,鞭子每次落下,她都会发出低沉而诱人的呻~吟声。让任何男人听了都会情难自禁。阿布哈桑也一样,扔掉皮鞭褪下裤子。双手按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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