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百二十章 【罗马执政官】_阳光大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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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前348年发生了三件大事,第一件是秦国白子提案的《国际法》得到了周天子的大力支持,并且被华夏各国承认;根据这部法令,华夏联合国得以成立,秦、魏、楚三大国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国,联合国总部就建在洛邑,周天子则摇身一变成了联合国事务长,虽然还只是个名分,却因此开心的不行,这个事务长可比天子虚名实际的多了,日后各国若是有了纷争什么的,都得在他的主持下召开安理会审议,他姬扁又变得重要了!

  第二件大事与孟夫子和亚里士多德有关,这对昔日的辩友现在成了高山流水一般的好基~友,据说还在秦国白子的支持下远游雅典,日后将在雅典建设一座凤鸣分院,不仅研究东方的学问,还将会研究西方的学问,成为日后‘东西方文化交流的华丽纽带’......

  赵姬就是用这种极具煽动性的言语在《大秦时报》上如此介绍的,并且透露出凤鸣书院日后还会招收远赴雅典求学的学子,学子们不但可以得到金钱上的最大资助、与身穿白袍金发碧眼的希腊女同学坐在一个课堂中读书、日后还将成为学盖中西的伟大学者、学宗,登上百家讲坛也是指日可待的......

  这个消息让天下无数学子为之轰动,亚里士多德和孟夫子还没到达雅典,已经有人跑到报社询问招生事项了。

  第三件大事则是《国际私法》和《国际海商法》的公布。与确立了‘先占权’‘战时俘虏优待法’等法令的《国际法》相对应,由白栋起草,并经卫鞅、慎道、申不害等法家大才讨论出的法令草案不出意外地得到了联合国安理会的支持,并且在第一时间通过《大秦时报》向全华夏公布。这两部法令从根本上解决了华夏诸国之间的贸易纠纷程序、华夏与波斯、与日后的西方各国之间的各种贸易规则和条例,比如最具代表性的‘离岸风险转移规则’‘越过船弦风险转移规则’‘买方国境线风险转移规则’等等等等,因为所涉范围已经不限于华夏,是以这两部法令被翻译成波斯语、希腊语等数种语言,并将与《国际法》一同被传播到波斯和西方各国。

  这是华夏历史上第一次向真正意义上的全天下公告法令,普通黎民还不觉如何,那些读过书有见识的士子们得知了这个消息。当真是人人雀跃、无不弹冠相庆。

  卫鞅为此深深感慨:“此三法若得举世通行,白子之名当垂三万年!”三万年太久了,不过这三部融合了现代国际法思想、与即将到来的海商大时代交相辉映的法律要成全白栋两千年的名声还是可以的。

  就连白栋自己也曾经痴痴地想过,自己这两部法令一出。基本就没罗马法什么事儿了,《国际法》和《国际私法》提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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