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十二章 【论辩心理学】_阳光大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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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可有意听麽?”

  “请讲吧......”

  此时卫鞅早已不把白栋当成对手,只当他是个老朋友。准备听完故事后与恩相见面,一同离开秦国也就是了;和谈成与不成,恩相都将获释,这也是他参加这场论辩赛的交换条件之一。

  “家师曾在海外之国见过这样一件事,该国北方有个范家商社,南方则有个吕家商社。两家久有生意往来,通常都是吕家商社一名叫吕齐的商主亲自取走货款,而后就有吕家出动护卫游侠,将货物送往范家。这是两家遵循了十年的交易习惯,日子一久,吕齐在范家商社眼中,就成了吕家商社的代表......”

  众人越听越怪,原本是国土之争的论辩会,怎么这小子睡了一觉后就变成讲故事了?什么吕家商社范家商社的,这与论辩的题目有关系麽?

  卫鞅先是有些漫不经心,可随着白栋娓娓道来的讲述,却渐渐听得入了神,不觉插口道:“吕齐后来做了什么?这才是白子真正要告诉我的吧?”

  “吕齐像以往一样取走了范家商社的钱,可吕家的货物却始终没有送到,一直到范家派人去催问,才知道吕齐早就已经离开了吕家,范家想要讨回货物,吕家却自认没有给付范家货物的义务......”

  “义务?”

  “对,权利和义务。家师对我说过,契约一旦成立,权利和义务便因此而生,契约中的双方当事人既会享有权利,也会承担义务。比如吕家和范家的这次交易如果不出问题,吕家就有给付货物的义务,也有取得货款的权利;而范家则要承担给付货款的义务,享有取得货物的权利。现在的问题是,范家已经给付了货款,吕家却以契约无效为理由,拒绝给付货物。那么吕家的主张是否正确呢?这是解决纠纷的关键。我听说卫子是法家名士,请卫子教我......”

  “权利与义务......这场交易中范家是无辜的,他们已经给付了货款,可吕家也是无辜的,他们并不知道吕齐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双方似乎都没有做错,这又该如何解决?”

  现代有完备的民法系统,有《合同法》这样的专门法律来调整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还不够,最高院还会专门下发司法解释来解决这类纠纷。可两千年前的法家却向来‘重刑轻民’,如何会懂得处理这类合同纠纷?就算卫鞅是个不世出的法家天才,一时也会茫然。

  究竟是范家错了,还是吕家错了?似乎都没有错啊......若是由我来断案,又该如何处理?有意思,太有意思了!

  卫鞅早就忘记了身在论辩台上,什么河西归属,他就是个卫人,关他鸟事?倒是白栋提出的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其实复杂无比,若是自己做了立法者,又该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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