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6 报仇(中)_天兵在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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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金.金恩此时已经是19岁的大小伙子了,再也看不到当年的青涩,此时的他正在欧洲服役,具体的说是充当巴顿的勤务兵。对当年的事金恩还是记忆犹新,没有人能够忘记那个恐怖的晚上,尤其是那一晚他还差一点死掉。如果不是基督教救世会的神父及时救治他,他恐怕已经失血过多而死了。

  当然,就算当年没有因为失血过多或者感染死亡,金恩也很可能落下终身残疾,恐怕也不会有什么未来。

  金恩十分感谢基督教救世会,在那一段最艰难的时光,教会不仅救了他的命保住了他腿,连带着还帮助了他的全家。如果没有教会的救助,他们全家很难熬过那个寒冷的冬季。

  更难能宝贵的是,教会不光是救济了他们,还救济了千千万万和他们家一样的苦难家庭。在那之后的几年,教会还安排他的父亲前往苏联工作,有了经济来源的他们总算不用露宿街头了。

  反正,金恩觉得没有教会就不会有他后面的这段人生。所以对于教会的教义他始终是铭记于心。对于教会的教义他是万分认同,因为基督教救世会的神父们没有喋喋不休的讲什么博爱以及忍受。反而建议他们站出来同那些魔鬼做斗争,积极主动的去消灭那些魔鬼。这太对他的口味了。

  凭什么富人就可以作威作福,凭什么老百姓就只能忍受,国父们在独立宣言和宪法中就赋予了美国公民斗争的权力,有什么理由拒绝履行这项权力呢?

  一直以来,金恩都在为复仇和行使自己天然的权力而努力,可惜的是他年纪太小而且缺乏机会。直到1943年入伍被分配给巴顿做勤务兵之后,金恩知道机会来了。

  金恩当然还记得巴顿,这个混蛋骑着高头大马踏碎他的家园的那一幕他永世都不会忘记。那个混蛋的嚣张和跋扈以及放肆让他想起来就牙痒痒。

  尤其是掌掴事件爆的时候,亲眼目睹了巴顿暴行的金恩是目眦尽裂。在他看来十几年过去了,可这个混蛋却没有丝毫变化,他依然是一个混蛋!

  如果可以的话。金恩真想当场就手刃巴顿,将这货的脑袋切下来当马桶。但是他仅仅只是一个小小的勤务兵,势单力薄且毫不起眼,根本就没有下手的机会。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将这一丑闻告诉约瑟夫.安赫利诺。后者正以随军记者的身份在军中活动。

  当年,在安赫利诺被撵出华盛顿之后,患有抑郁症的他差点就要死在街头。在这个要命的关头,又是基督教救世会出手,不光将他从死亡线上拯救了回来。更是耗费极大的精力解决了他的抑郁问题,帮助他成为了一名专门揭露上流社会罪恶的纪实记者。战争爆之后,作为老兵又是记者,他扛起相机义无反顾的走上了揭露战时军中罪行的道路。

  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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